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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加盟中草集专卖店正式开始实施保证金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10

以下内容,摘录于中草集专卖店加盟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甲方为中草集公司,乙方为加盟商):

第八条: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之日5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作为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是加盟者履行特许合同之相关权利与义务的保证金,包括遵行合同中有关统一价格、统一形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与服务等要求。
3、乙方加盟商违反了本合同的第九条市场管理细则,特许人有权对加盟商予以罚款,并从保证金中扣交。
4、乙方加盟商无违约处罚,保证金在合同正常终止时将无息退返加盟方。如果有违约现象,特许方有权扣除加盟方的经营保证金,合同期满,只需退还扣除保证金后余款。
5、乙方加盟商在同一个授权区域内开两家或多家加盟店的,只需交一份保证金。若在授权区域之外开设新的加盟店,必须再交一份保证金。
6、合同约定两周年期满,乙方加盟商无重大违约现象,全额退还保证金,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再需要交保证金。

第九条:市场管理细则
1、价格体系
为使市场价格有序,避免恶性竞争,乙方加盟店需严格遵照执行中草集全国统一价格。中草集专卖店的会员价最低享受9.5折,任何违背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操作,均被视为违约行为
2、促销活动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须提前十五天告之总部,并应保证广告内容形式与总部制订的市场开发策略及广告策划保持一致,任何违规的广告及宣传品的制作与投放,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责任。加盟店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搞促销活动,任何擅自搞促销活动,均被视为违约行为
3、分销及窜货
中草集是以连锁加盟店模式来发展的,一般情况下拒绝分销,就算在授权区域内,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分销。乙方承诺不窜货(窜货:超出合同规定经销范围的区域销售产品行为),如在授权区域外发现并经甲方查实存在窜货行为,窜货行为被视为特别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由乙方赔偿。
4、单一品牌专卖
   乙方承诺不得在专卖店中销售甲方提供商品之外的产品,任何私下销售其它品牌产品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应罚款,责令改正。(甲方书面批准除外)
5、统一装修风格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指定统一标准风格进行装修中草集专卖店。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改动装修风格,其行为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
6、网络销售
   乙方无权将甲方相关产品进行网络销售,若发现乙方网络低价销售行为,视为特别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7、保证处罚规则:
1)  乙方第一次违约行为扣除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违约,扣除3000元;第三次违约,扣除5000元,终止合作,不退保证金。   
2) 乙方第一次严重违约行为扣除5000元;第二次严重违约行为,扣除5000元,终止合作,不退保证金。                                    
3) 乙方一次特别严重违约行为,扣除10000元,并终止合作,不退保证金。

   我们尊重中草集发展的历史,已存在的中草集专卖店,免再收10000元保证金,但同样必须接受公司规定以上几点市场规则的束缚,请认真阅读以下规定,有代理商地区请配合公司政策一起完成:

1)  免收保证金的中草集早期专卖店,第一次违约行为,在原来供货折扣上涨0.1折;第二次违约,供货折扣再上涨0.2折,第三次违约终止合作,所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   
2)免收保证金的中草集早期专卖店,第一次严重违约行为,在原来供货折扣上涨0.2折;第二次严重违约,终止合作,所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                                      
3)免收保证金的中草集早期专卖店,发生恶意串货或网络低价销售等特别严重违约一次即终止合作,所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

 

               详细加盟流程,请与公司总部相关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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